若落戶前想改名,需要去醫院重新更換一個出生證;落戶后想改名,若有正當理由,可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生證辦理后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出生證辦理后想改名字怎么改
出生證明辦好了想改名字的,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但是出生證明本身是不可以更改的。
不可以更改,出生證是唯一性編號。
因為醫學出生證明是要提交衛生計生網站的。證明孩子出生信息的,一般醫院填寫完就會上網備案,而且標號唯一。
出生證的信息是錄入電腦系統后打印的,私自涂改的信息為無效信息,不能登記戶籍。辦理出生證家長要先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名字按照家長填寫的名字打印。
出生證一旦打印簽發任何信息不能改,醫院沒有改別人名字的權力。上戶口本的名字應以出生證的名字為準,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寫完畢后,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后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并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