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名字是能更改的。出生證一旦打印簽發任何信息不能改,醫院沒有改別人名字的權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新生兒出生證辦理后想改名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新生兒出生證辦理后想改名手續
(一)根據我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出生證明一旦辦理,上面的姓名是不能更改的。即使是將來補辦,也只能以孩子剛剛出生時登記的名字為準。出生證明不僅說明了孩子的出生情況、血親關系,就連將來落戶口、遷戶口、出國等也都是必不可少的證件。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不能更改,將來一旦改名,只要在戶口本上的“曾用名”一欄里填上出生證上的名字就可以避免麻煩。
不可以更改,出生證是唯一性編號。
因為醫學出生證明是要提交衛生計生網站的。證明孩子出生信息的,一般醫院填寫完就會上網備案,而且標號唯一。
出生證的信息是錄入電腦系統后打印的,私自涂改的信息為無效信息,不能登記戶籍。辦理出生證家長要先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名字按照家長填寫的名字打印。
出生證一旦打印簽發任何信息不能改,醫院沒有改別人名字的權力。上戶口本的名字應以出生證的名字為準,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1、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2、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市、區)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然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