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也是后來孩子不滿意父母起名的結果,有些名字起的不好改名還會給自己帶來不錯的運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身份證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身份證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請、證明、蓋章、打印新的戶口本等。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身份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進行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只要符合要求的改名字每個字費用是50元,加上換身份證要收20元換證費用。當然這個身份證改名字要多少錢,每個地區的收費都是有一定的差異,具體的可以去當地公安局了解詳情。大家要根據不同地區參考收費情況。
1、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2、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 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4、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5、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
(一)戶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于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為名字變更后會影響到自己的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卡、社保卡、醫保卡以及產權證等以往其他證件的使用,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公安部門也有規定,為保證社會關系的穩定性,成年人申請變更名字的,應當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