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有關于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希望你喜歡。
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⑴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⑵出生醫生證明。
⑶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結婚證明。
未成年人投靠:
⑴本人的戶籍證明。
⑵能證明父子關系的有關證明。
⑶父母親的結婚證。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決定),并保存好繳費的收據。
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
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于流動人口,生育行為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生育行為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征收標準;生育行為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后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征收。
繳費后,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6、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戶問題,應本著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戶。
擬居住地的選擇按以下順序:
(1)其父親或母親在國內的,在父親或母親處,其父母都在國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戶口所在地撫養人處。
(2)沒有上一項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3)沒有上項條件的,可在其他撫養人處。
一、辦理戶口遷入需要什么材料
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需要:《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
2)、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需要: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戶口遷移證》。
如果是普通百姓,則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投靠入戶: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申請人的書面報告、申請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戶: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二)遷移戶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你入戶,并且與你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2、持接收協議(證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你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可以由他人代辦。戶口遷移中涉三個環節,其中前兩個環節即辦理準遷和遷移證手續時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別人代辦,但最終一個環節即持遷移證入戶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1、辦理準予遷入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但你應當備齊所有需要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必要時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2、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準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后,開具戶口遷移證;
3、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最好本人前往,因為入戶時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需要你對其中的項目內容進行確認簽字,現場采集本人人像照片錄入系統,別人代替不了。此環節需攜帶準予遷入證明(遷入地留存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擬入戶居民戶口簿(新立戶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