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就是方便別人認識你的一種標識,有的時候自己的名字和別人的名字是完全一樣的時候是非常尷尬的,還有的時候自己的名字和一些帶有侮辱類的詞有相似的讀音的時候是苦惱的所以就想改名字,那么改名字要多久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審批后要多久完成,一起來看看吧。
改名審批后要多久完成
一般改名字的審批時間為五天,且會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當事人。根據我國相關條例的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到申請材料后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的決定,并在決定作出之日起2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的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主項信息變更、更正審核表》。
4、受理申請:戶口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
5、審批申請:由縣級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審批。
6、反饋結果:審批機關應當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戶口登記機關,并告知當事人。
7、打印表簿:審批通過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收繳其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另冊保存原常住戶口登記表,并為申請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發給新的居民戶口簿內頁。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1.標題為“姓名變更申請書”;
2.寫明改名字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3.寫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