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生時的名字都是由父母或者家人起的,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可能會想要更改名字。相信大家對嬰兒戶口改名字流程手續相關法律知識并不是很了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新生兒落戶后還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新生兒落戶后還想改名字怎么改
寶寶已經上戶口了,想要改名字可以去戶籍地公安機關更改。
家長攜帶寶寶出生證明、戶口本、夫妻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了解寶寶改名的相關條件,符合條件進行申請,遞交資料給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公安機關審核之后,同意家長改名申請,發新戶口本,寶寶的名字就更改完成。
嬰兒上戶口后一樣可以改名,且改名并不麻煩,只要符合條件去公安機關申請即可。雖然寶寶改名很容易,但建議家長不要輕易給寶寶改名。
因為寶寶出生證明上的名字無法更改,一旦戶口本、身份證與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不同,將來用到出生證明時,將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因此嬰兒出生之后,父母就應該要正式想一想該給他起什么樣的名字,慎重對待嬰兒起名事宜,將來才不會覺得嬰兒名字隨便,想要去給嬰兒更改名字。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紙張采用a4紙,鋼筆書寫,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字樣。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還在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_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改名字好改,如果是成年人自己本人需要改姓名的,帶好戶口本和身份證直接去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就可以了。如果是給孩子改名字的,則需要父母都同意,然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申請通過之后,戶口登記機關在戶口本上對姓名進行變更。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不能更改,如果生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的,可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子女姓名。非要改的,有以下兩種方式:
1.到出具出生證明的醫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證明,然后去派出所改就好;
2.按照現有的出生證明先申報戶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請改名(16歲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過這也就意味著孩子有了曾用名(這個曾用名會被標注在戶口本上且無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