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為重名,有些是因為其他需要,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理由充分就可以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成年后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成年后改名字怎么改
若為成年人變更名字的,只能是其本人親自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可以由其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攜帶所需材料辦理變更登記的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因為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在生活與工作中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許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影響,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為了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姓名中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并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現,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況也是最多的,這種情況也是屬于申請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重名太多的情況下就應該改名;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
6、有特殊情況的。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況,比如對于入贅、過繼或被人收養而要求變更改姓名的,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機關也會準予變更。
更改名字應當攜帶戶口本到當地的公安機關,未成年需要家長陪同,修改名字的同時,就可以申請辦理新的身份證,領取新的身份證一般需要60天內,最長不能超過90天,在申請辦理新的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來急用。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2、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3、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協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5、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后決定。
6、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