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最新改名后修改黨籍流程圖怎么弄,歡迎參閱。
1、黨員在轉移組織關系時,先由其所在黨支部開具黨員證明,然后黨員本人持證明到上級黨委(總支)辦理接轉手續。
2、上級黨委根據黨支部證明,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要寫明黨員轉出和轉入單位黨委(總支)的名稱。
3、如果這一級黨委無權與該黨員調往單位或遷居地的黨組織直接接轉組織關系時,還需持組織關系介紹信到上一級黨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4、黨員持介紹信到所去地黨委組織部或基層黨委接轉組織關系,由其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所去單位的黨支部報到。
黨組織關系轉出有效期沒有明確規定。如果離開了原黨組織所在的單位,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中闡述規定了凡黨員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其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移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1、黨員經所在黨支部同意,由黨支部開出從支部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2、黨員持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黨委(黨工委)核實后,根據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分三種不同情況開出相應的'介紹信。
如果黨員轉往該黨委(黨工委)下屬的其他支部,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如果黨員轉往市內其他黨委(黨工委),則開出從所在黨委(黨工委)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介紹信,黨員持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辦理;
如果黨員轉往市外有關單位,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市委組織部的介紹信。
3、黨員持黨委(黨工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經核實后,根據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信情況,開出從市委組織部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的介紹信;
4、黨員持市委組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的黨委組織部門,該組織部門開出從組織部門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5、黨員持市外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該黨委(黨工委)根據介紹信情況,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6、黨員持轉入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到轉入支部報到。